聊天軟件 占存:270.98 MB 時間:2022-11-02
軟件介紹: 是一款基于android或ios平臺或win平臺運行的即時通訊軟件,使用我們可以給好友發送各種靜態或動...
一些微信好友會遇到自己的朋友通過微信跟自己借錢的情況,但是,在微信上談論借錢事宜的時候并沒有讓自己的朋友打借條或者寫個字據,如果遇上老賴、欠錢不還,這該怎么辦呢?那么,微信聊天記錄能當做借錢的憑證嗎?一起來看看今天的微信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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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司法實踐中發現,越來越多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涉及到將網絡聊天記錄作為證據使用便是最好的例證。
網絡聊天記錄作為一種電子證據,具有數據性、多樣性、易復制性、易破壞性等特點,在民間借貸案件中,網絡聊天記錄作為證據使用,應具備以下3個方面的條件:
1. 網絡聊天記錄在民間借貸案件中作為證據使用,必須具有真實性。
網絡聊天記錄的真實性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方面是主體真實,即網絡聊天記錄是記錄真實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間聊天的記錄。實踐中當事人提交到法院的網絡聊天記錄多以QQ、微信聊天記錄為主,而QQ聊天記錄和微信聊天記錄界面顯示出來的聊天主體均具有特定的昵稱,舉證責任人需舉證證明該昵稱所代表的人物和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是同一人,這可以通過到提供聊天軟件服務的相應服務商處調取QQ和微信號碼注冊者的身份信息進行證明。
另一方面,網絡聊天記錄的真實性表現為內容的真實性。由于網絡聊天記錄以計算機數據技術為支撐,具有易復制性和易破壞性的特定,在數據提取過程可以通過特定的計算機技術進行復制、修改和刪減,因此,在網絡聊天記錄的提取過程中保證聊天記錄的真實性至關重要。在實踐操作中,舉證責任人可以采取聘請提供聊天軟件的服務商技術人員進行信息提取或者對提取的聊天記錄到公證處進行公證,或者尋求適格證人作證,在證人的監督下進行聊天記錄的提取,這些方法均可以保證聊天記錄的真實性。對于聊天記錄的保存形式可以是將手機或電腦上的聊天界面進行拍照或者截屏后打印,也可以是通過特定技術將聊天記錄提取出來后打印或者存貯在特定的設備或者介質中,將特定的設備或者介質提交給法院。
聊天記錄的真實性在司法實踐中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來實現:
一是通過自認的方式,即雙方當事人都認可的聊天記錄可以認定為真實的聊天記錄;
二是經過具有專業資質的機構或者個人鑒定過或者公證部門公證的網絡聊天記錄,可以作為民間借貸案件中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使用;
三是適格的證人以作證或者有效證人證言方式證實是真實的網絡聊天記錄的,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2. 網絡聊天記錄在民間借貸案件中作為證據使用,須具有完整性和關聯性。
完整性是指在民間借貸案件中作為證據使用的網絡聊天記錄一方面要在形式上具有完整性,包括網絡聊天記錄要以合法、完整的形式呈現出來,即網絡聊天記錄須以法律認可的證據表現形式呈現出來,包括文字聊天記錄、視頻聊天記錄、語音聊天記錄等;另一方面要在內容上具有完整性,即舉證責任人在將網絡聊天記錄作為證據提交時,必須完整的提交整個網絡聊天記錄,不能只提交對自己有利的部分,而對自己不利的部分予以刪減或者不提交。
網絡聊天記錄的關聯性是指在民間借貸案件中作為證據使用的網絡聊天記錄的內容須與該民間借貸案件的借貸事實有聯系,包括該聊天記錄與待證事實有實體意義上的聯系和法律意義上的聯系,如聊天記錄中提到了借款的金額、借款的交付方式、借款的用途、借款利息的約定、借款及還款的時間等等,這些都對民間借貸案件需要查明的事實和法律界定具有重要意義。
3. 網絡聊天記錄在民間借貸案件中作為證據使用,需與其他證據形成證據鏈條。
民間借貸案件的主要證據是借條或者借款協議、借款支付憑證。在有借條或者借款協議對借款人的信息、借款的金額、借款的用途、借款的支付方式、借款利息的計算方式做出明確約定并有借款支付憑證佐證的情況下,網絡聊天記錄作為一種佐證證據對借款的事實予以佐證,在這種情況下網絡聊天記錄作為一種輔助證據,與借條或借款協議自然而然的形成了證據鏈條。
但是在司法實踐中,有些借款人并沒有給出借人出具借條或者簽訂借款協議,而是通過網絡聊天的方式向出借人提出借款,出借人給借款人支付借款后,難以收回,產生糾紛。在這種情況下,載有出借人和借款人商討借款事宜的網絡聊天記錄就成為了關鍵證據,但是僅憑網絡聊天記錄就對案件事實作出認定還是存在一定難度的。
因此,如果只是沒有借條或者借款協議,而有銀行轉賬憑證、手機銀行轉賬記錄、出借人催收借款的電話錄音等證據資料予以佐證,那么網絡聊天記錄可以與這些證據一道形成完整的證據鏈,證明出借人與借款人之間借貸事實的存在,網絡聊天記錄可以認定為具有證據效力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