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國稅電子稅務局軟件軟件功能
(一)【申報納稅】
福建國稅電子稅務局軟件最新版為納稅人提供申報、繳款、查詢申報明細、作廢申報表、打印完稅憑證等功能,包括:
【我要申報】提供增值稅、所得稅、消費稅、財務報表采集等多種報表。。
【我要繳稅】查詢納稅人應繳納稅情況,并提供實時扣款功能。
【完稅憑證】提供最近三個月的繳稅憑證查詢。
【申報作廢】提供作廢網絡申報且為繳納稅款的申報表,已其他方式申報的報表需要作廢,需前往大廳辦理。
【海關完稅憑證】增值稅海關繳款書受理 模塊,提供海關繳款書導入、海關稽核對比結果查詢、海關稽核結果通知書下載確認、海關完稅稽核結果通知書下載等功能。
(二)【涉稅辦理】(莆田)
福建國稅電子稅務局軟件最新版為納稅人提供常見涉稅事項的網上預申請,以及進度查詢,目前在莆田市局試點上線,包括:
【涉稅事項預申請】
【事項進度查詢】
(三)【發票辦理】
該模塊為納稅人提供常見發票類涉稅業務辦理,包括:
【發票代開】
【發票認證】
【發票驗舊】
【發票領購】提供網上發票申領功能,該功能目前在莆田市局試點。
(三)【征納互動】
該模塊為納稅人提供需與稅務機關進行互動的服務,包括:
【咨詢服務】是稅務機關為幫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等了解國家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與納稅程序有關情況而提供的咨詢服務。
【評價調查】主要發布稅收政策滿意度、納稅人辦稅成本、納稅人辦稅需求以及稅務機關發布的其他調查,面向社會公眾或納稅人采集意見,供稅務機關分析調查結果,改進工作質量。
福建國稅電子稅務局軟件軟件特色
一、發布本公告的背景
根據總局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工作要求,貫徹落實《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稅總發〔2016〕176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國家稅務局 地方稅務局合作工作規范(3.0版)>的通知》(稅總發〔2016〕94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規范、簡并納稅人向國稅機關、地稅機關報送涉稅資料,提高辦稅便利化程度,福建省國家稅務局、福建省地方稅務局決定對納稅人有關涉稅信息實行一方采集。
二、公告適用納稅人
有向其主管國稅機關、地稅機關報送相同的報表資料和其他涉稅信息義務的納稅人。
三、公告適用事項
稅務機關在辦理“五證合一”“兩證整合”納稅人信息采集、變更,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報驗,財務報表報送三大涉稅事項時,對納稅人報送的涉稅資料實施一方采集。
四、公告實現方式
納稅人在辦理上述三大涉稅事項時,只需向其中一方報送,由受理機關對涉稅資料一方采集,國地稅機關共享共用。
系統術語與約定
電子稅務局身份驗證用戶:指通過帳號和密碼或的方式登錄福建省國家稅務局電子稅務局的納稅人。
社會公眾:指未通過帳號和密碼的方式直接訪問福建省國家稅務局電子稅務局的納稅人。
福建國稅電子稅務局軟件安裝步驟
1. 在華軍軟件園下載軟件,解壓后,雙擊.exe文件進入軟件安裝語音選擇界面,點擊【下一步】。
2.勾選我同意
3.正在安裝,請稍后....
4.點擊完成

福建國稅電子稅務局軟件更新日志
1.修復部分bug
2.優化了部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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