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自主創新、重點跨越、支撐發展、引領未來”的國家科技方針政策,不斷推進“科技興縣、人才強縣”戰略,落實科學發展觀,充分調動黨政一把手抓第一生產力的自覺性,更好地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技術支撐。結合**實際,特制定本考核辦法。
一、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
1、黨委、政府切實加強對科技工作的領導,成立科技工作領導小組;把科技工作列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制定發展規劃、年度計劃;科技助理員有專人負責,在編在職,落實辦公地點。(考核標準分10分,無領導小組、發展規劃、科技助理員、辦公地點的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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