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明確集體領導與班子成員分工負責的關系,加強各級領導班子建設,對領導干部特別是班子主要成員的權力進行有效約束,___州就縣級領導班子分工做出規定,提出班子成員分工要堅持四項分工原則。
一、堅持集體領導的原則。凡屬方針政策性的大事、全局性的問題及干部的推薦、任免和獎懲等事項,都應根據“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方針,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由黨委(黨組)集體決定,任何個人無權改變。樹立并維護集體領導的形象和權威,不斷增強集體領導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使各級領導班子成為堅強的戰斗堡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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