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辦理工作交接過程中,在工作交接單上寫上離職原因為“辭退”,并想辦法讓單位蓋章或者法人簽字。有的沒有工作交接單的,就自己想辦法打印一下工作交接單。自己手中的一定要是原件,否則用處不大。記住:制作的時間一定要及時,不要在與公司索要賠償無果后再制作,那個時候公司就警惕了,蓋章的可能性不大。
二、離職證明
現在找新的工作,有些新單位都要離職證明,那么要求單位開據離職證明,合情合理。如果能夠寫明是被單位辭退的,更好!不能寫的就只寫離職事實也可,離職原因仲裁時由單位舉證去吧。
三、錄音
錄音一定要錄取公司主要領導的,特別是法人的,其他人的用處不大。要清楚,內容完整。
特別提醒:取證時機要注意,要在通知你辭退的一兩天內,先拿到辭退證明,再談經濟賠償的問題。一定要在單位還不是太防范你時,去取到這些證據,否則單位警惕,你將很難拿到有力的證據。因此,建議發生辭退的前兆時,及時學習勞動法知識或者咨詢專業人士,根據實際情況,設計一套完整周密的的方案,這樣才能為你今后的索賠奠定基礎。
姓名 所屬公司 所屬部門
入職時間 聯系電話 聯系郵件
離職原因: □辭職 □解聘 □終止合同 □其他
請確認交接工作內容及簽署 經辦人簽字確認
所屬部門 借物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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